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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onbaby24

[婚嫁讨论] 婚姻法关于离婚后房子财产的新规定大家觉得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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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22:29:27|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翡翠镯 发表于 2011-9-30 10:16 AM
这样的话你都能说的出来,你怎么不去死啊

哪句话有问题?请讲理,骂人不是本事,有本事直接做人。
发表于 2011-9-30 22:40:39|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翡翠镯 发表于 2011-9-30 10:16 AM
这样的话你都能说的出来,你怎么不去死啊

为什么要把父母的房子分给女人,你能说明白了我服了你
发表于 2011-9-30 22:42:54|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支持这条新规定
应该就是这样,老版本搞得像女人成了附属品,男人就要累死做冤大头
发表于 2011-10-1 22:43:11|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可子 发表于 2011-9-30 10:42 PM
支持这条新规定
应该就是这样,老版本搞得像女人成了附属品,男人就要累死做冤大头

哥们说的太对了
发表于 2011-10-1 23:39:38|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moonbaby24 发表于 2011-10-1 10:43 PM
哥们说的太对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
现在我国法律还是很滞后啊,不能适应**发展了都,这东西早就该改了
还有别的老多东西,比如**,我国是这么定的,男的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视为**,但是男的呢
发表于 2011-10-1 23:40:25|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moonbaby24 发表于 2011-10-1 10:43 PM
哥们说的太对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就该改了,还有老多了,比如关于**的定性
国内法律太滞后
发表于 2011-10-2 15:05:32|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可子 发表于 2011-10-1 11:39 PM
路漫漫其修远兮
现在我国法律还是很滞后啊,不能适应**发展了都,这东西早就该改了
还有别的老多东西, ...

咱国就这样,不利于官员制富的法律 法规 改的快,其他的就无所谓了
发表于 2011-10-5 00:19:49|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moonbaby24 发表于 2011-10-2 03:05 PM
咱国就这样,不利于官员制富的法律 法规 改的快,其他的就无所谓了

a那是必须滴
发表于 2011-10-25 00:08:00|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还有没有人要说点啥
发表于 2012-6-5 21:49:34|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从来不怨命运之错,不怕旅途多坎坷!
发表于 2012-8-29 15:10:37|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从来不怨命运之错,不怕旅途多坎坷!
发表于 2013-2-26 18:06:48|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全国最大最正规的成人连锁店“桔色成人”开业了,欢迎大家光临。位置,双山路口南20米。
发表于 2013-3-1 08:34:17|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青岛
新规挺合理,就应该这样,
同样也是保护女人的财产
如果双方感情好,自愿分给一方也可以
发表于 2013-3-1 15:08:58|来自:中国天津 来自手机 | IP:江苏无锡
婚姻宝典 发表于 2011-9-20 10:25 PM
新的婚姻法太及时了,我老婆以前离婚俩字和嗑瓜子一样,现在不说了。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给买了这个房子, ...

现在好女人太少。。
发表于 2013-3-3 11:24:02|来自:中国天津 来自手机 | IP:山东淄博
那就祈求上帝让你下辈子做女人吧,就生孩子都够你受的!在这瞎抱怨什么。
发表于 2013-3-4 11:01:48|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jeep7500 发表于 2011-8-20 05:35 PM
婚姻法的新解释并不偏袒男性

文/潘海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3-3-4 11:03:19|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婚姻宝典 发表于 2011-9-20 10:25 PM
新的婚姻法太及时了,我老婆以前离婚俩字和嗑瓜子一样,现在不说了。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给买了这个房子, ...

有这样的媳妇真悲剧啊
发表于 2013-3-9 11:30:00|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本帖最后由 翡翠镯 于 2013-3-9 11:31 AM 编辑
jeep7500 发表于 2013-3-8 06:26 PM
今天看到,如若此朋友看到,很想知道你说的是哪方面?


首先,这个帖子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了,我为什么如此愤慨,以事论事,不针对楼主。就帖子里面的几句话稍加斟酌一下:

“房子是我父母攒几十年钱买的,充其量算分配给我住而已,都不能算我的财产”--话虽如此,但有几个当儿子的发自内心觉得那不动产不属于自己?父母百年之后,所有东西不都是自己儿子的?父母磕着劲儿的挣钱为了谁?所以,嘴上说那不动产不算自己的,我个人认为那是在逃脱所有权,如果真觉得那是父母的,那等父母百年后把房子拆了或者卖了,把钱给父母烧了。(这话不针对楼主的父母)

“怎么能因为和一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就要分给别人呢?”----这句话,我真的想让说这话的人的老婆看看,什么叫和一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什么叫别人????

“女人找对象要求男人有房子有车,那是在一起生活的保障,既然不在一起了凭啥还要保障你?”------所谓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一句“不在一起了凭啥还要保障你?“呵呵,真潇洒啊!!!

”本来就不是你的东西,凭啥要分?“--------请问,什么是我的,什么又不是我的???房子是为了娶我,为了给我一个家,才买的,那是爱巢,孩子是爱的结晶,离婚了是不是也要把胳膊腿啊卸吧卸吧?

"就因为让人睡了几天?你是自愿跟别人睡的, 不是别人买的"------这话我看着都恶心,不想在深究这句话,那是媳妇,那是老婆,怎么能用“睡了几天”这个词来形容那????当初追自己老婆的时候估计男人都不这么想吧!!!

因为我是女人,我没有想贪图别人的东西,只是看着这些言辞,太过犀利,完全不是一个已婚、有爱、有家庭的男人所述。至于我几年前给这篇帖子的回复,也确有不妥之处,忘见谅。



发表于 2013-3-18 16:06:32|来自:中国天津 来自手机 | IP:江苏无锡
moonbaby24 发表于 2011-8-20 06:33 PM
解释的好,但是有一点得说一下,我觉得那些女人是不如妓女的,妓女就是卖的,给钱办事,天经地义。本身也 ...

说的太好了!顶你!
发表于 2013-3-24 21:10:54|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jeep7500 发表于 2013-3-8 06:24 PM
好男人又有几许?

所以就别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现在很多女人也都很烂,今天和这个睡,明天和那个睡。
发表于 2013-3-25 08:26:03|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婚姻宝典 发表于 2011-9-20 10:25 PM
新的婚姻法太及时了,我老婆以前离婚俩字和嗑瓜子一样,现在不说了。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给买了这个房子, ...

有你这样的老婆,你这样的想法没错!

前提是,你说的是实话,而不是片面的哟~
发表于 2013-3-29 11:31:26|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翡翠镯 发表于 2013-3-9 11:30 AM
首先,这个帖子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了,我为什么如此愤慨,以事论事,不针对楼主。就帖子里面的几句话稍加 ...

请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怎么评论应该综合看整段话的意思,而不能只挑出其中一句来。总的要表达的意思你根本就没看明白,只是觉得有人为“剥夺了你分男人财产的权利”叫好就歇斯底里。
“我觉得应该加一条,结婚十年以上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过了十年也不容易,也肯定有感情的,很多钱也少不了是俩人一起赚的,就算背后默默支持也算。这样的离婚了,应该照顾一下弱势的一方。”还有这么一句,你怎么不评论一下?
我所针对的只是那些短婚,闪婚,甚至是骗婚的,还有就是婚前婚后毛病一堆的。结婚就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不是谁娶谁,谁嫁谁,是各取所需,你觉得女人嫁给男人是付出得多,吃亏多,有种别嫁啊。男人女人都是平等的,这句话不要就喊喊就完了,特别是等到了分财产的时候。中国太多的女人都是这种观念,还有女人在某征婚的节目上问人家老外“你愿意养我吗”,丢人都丢到国外了!想要权利,就要先让人看的起!
骄傲可以,要有实力!让别人养的女人的自己就不尊重自己,把自己放在了宠物的位置,有饭吃就不错了,还要分东西?
多少男方家不是背了一屁股债 才让儿子结婚,就算是博山这穷地方,全套办下来少说60万,有钱人咱比不了,咱就是穷人,只代表穷人说话,欠个二三十万都是正常的,不算利息。很多女方就是光屁股去享福,有什么资格分?
“但有几个当儿子的发自内心觉得那不动产不属于自己?父母百年之后,所有东西不都是自己儿子的?父母磕着劲儿的挣钱为了谁?所以,嘴上说那不动产不算自己的,我个人认为那是在逃脱所有权,如果真觉得那是父母的,那等父母百年后把房子拆了或者卖了,把钱给父母烧了。”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了!真他妈的敢想,百年以后的事都想了!第一,你这话跟我的文章的本意是相悖的。我认为俩人能一起生活十年,分房子有份。要是能到百年以后,除非太以外,不然满足十年问题不大。一年 半年的 就别拿自己那么不当外人了。第二,父母赚钱是为了孩子,自己的孩子!第三,产权问题,孩子的就是孩子的,父母的就是父母的,就算百年以后继承下来还要缴税,况且中国的房子产权才70年,3 4十年就是危房了,你想也太多了。就算是拆了卖了,把钱烧了,跟离婚的女人也没关系。
“怎么能因为和一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就要分给别人呢?”----这句话,我真的想让说这话的人的老婆看看,什么叫和一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什么叫别人????
什么叫别人??离婚后就是别人,离婚了还自己人??
“女人找对象要求男人有房子有车,那是在一起生活的保障,既然不在一起了凭啥还要保障你?”------所谓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一句“不在一起了凭啥还要保障你?“呵呵,真潇洒啊!!!
离婚的女方提出来的要比男人多,分东西的时候要求比男人果断,因为本来就不是她的,多要一点就多赚一点,用事实说话,女人比男人潇洒多了。还什么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女人分财产的时候想过吗?再说才几天啊,还千年百年。
请问,什么是我的,什么又不是我的???房子是为了娶我,为了给我一个家,才买的,那是爱巢,孩子是爱的结晶,离婚了是不是也要把胳膊腿啊卸吧卸吧?
你的就是你的,请不要把别人的当成你的。男人为了娶你买了个房子,那是为了娶你,不是为了离婚后分的,脑子进大便了,这么点道理也不懂。离婚后 爱已经不在了,就别提什么巢 啊 晶啊的了。再说,你跟胳膊腿没法比。
这个帖子讲的是 “法”,法律是反应大多数人的意志的,反应大多数人的合理诉求的,是为了维护SH的稳定,家庭的和睦。既然改了这一条,就说明没改之前已经严重的危害了家庭的安定。看你的话,你都是把自己房子少数派里,自愿被专政 就不要怪别人了。
我很尊重我的老婆,因为她值得尊重。有实力才会被尊重,漂亮 有素质 有能力,温柔 懂事,重要的是她自己尊重自己,不会干让自己掉价的事,跟我一样看不起爱占便宜的女人。夫妻怎样才会和睦?不是要有多少钱,有多少房子 车,而是要有同样的观念!事事都想到一起去,自然不会有分歧 有矛盾。我们是理智的,从来没有因为年龄大了而将就,我们是幸运的,遇见了最该遇见的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找什么样的人,路是自己选的,人是自己挑的,发现不合适的时候不要抱怨别人。我不会应为她比我能干 比我赚钱多而觉得低人一等啊 惭愧啊什么的。相反,我为有一个这样的老婆自豪,凭什么女人要不如男人才行,这才叫不是空喊**,打心里支持男女平等!
最后谢谢你夸奖我的言辞犀利,今天说这么多真不是我的风格,只是犀利的言语没用,还要靠法律来办事。
发表于 2013-3-29 12:26:15|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有些偏激。。。。
发表于 2013-8-6 23:11:45|来自:中国天津 来自手机 | IP:江苏无锡
现在大多数男方为了结婚买房买车欠了几十万的债   而女人大多数还真是光着屁股去享福   想想有点搞笑  还都谈什么情啊爱啊的  有情有爱的话   女人你会让你老公欠一屁股债吗  
发表于 2013-8-10 08:20:16|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发表于 2013-8-11 21:49:19|来自:中国天津 | IP:山东淄博
哎呦嗨 发表于 2013-8-6 11:11 PM
现在大多数男方为了结婚买房买车欠了几十万的债   而女人大多数还真是光着屁股去享福   想想有点搞笑  还都 ...

在中国很多女人的想法很怪,觉着自己嫁人像是吃亏一样,如果再出钱,就是更吃亏了。觉着吃亏有种别嫁啊!
发表于 2014-10-11 19:34:13|来自:中国天津 | IP:天津
在中国很多女人的想法很怪,觉着自己嫁人像是吃亏一样,如果再出钱,就是更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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