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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6:35:06|来自:中国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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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从原来单位辞职了,当时辞职的时候,我办了交接手续,去人事科,科主任说我走就行.该走就走.我说那我走了,算是什么呢?是辞职还是旷工?他说你办了手续走就行了.然后交接完了后把表交给了人事我就没再去上班.当然我是提前一个月辞职的,这期间给他们找个了新员工,还跟他交待了工作的事情.但是当时不给办理手续,(就是劳动保险那块)今天都离职一个多月了,去人事要拖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手续,结果人事说不给.因为我当时没走正常手续.我又去找老板,他说给问问,就这么拖着不给,我想直接去告他们,怎么走程序?因为很多同事跟我一样,都是离职后一直没办,他们有的也不管了.....我想要回来,,好再续保险....听同事说,之前有走的同事告了公司,公司就给办理了.我也只能走这种途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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