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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景色美,防火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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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09:06:02|来自:保留地址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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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年年说,老生常谈,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尤其是临近清明节,天气转暖,风干物燥,是火灾高风险期,按照传统我们会缅怀逝者、祭拜祖先、春耕农忙,但是不要因为违法用火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一

博山李家窑有一对夫妻,清明节给故人上坟祭祀,没有去正规公墓,而是去了荒山野坡,妻子劝丈夫:“我们不能在这烧纸,一旦引燃了杂草可咋办啊”?丈夫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哪能一点就着啊,太夸张了,再说真点着了杂草我们赶紧用脚踩灭呗”。结果可想而知,夫妻俩真的低估了火种的力量,借助风的推力,很快火势蔓延,无法控制,夫妻俩用脚踩,用衣服打,结果火势越来越
猛,护林员及时发现并报警,森警赶到才扑灭明火,夫妻俩这时候早已经吓的瘫坐在地,衣服烧烂了,鞋子烧没了,眉毛烧着了,互相指责,本来给先辈上坟,最后一片狼藉,夫妻俩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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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沂源南水沟村李某在野外用火烧蜂窝时引发火灾,部分林地过火和经济林木烧毁,造成一定损失。璞邱一村韩某在焚烧地边杂草时引发火灾,造成部分林地烧毁。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这位大叔,你在干啥?不能在这点火。”“哎呦喂,我在自己家地里点火碍着你们啥事了?”“您的违规用火行为已经引燃了周边的林地,造成了损失,您已经触犯法律。”李某、韩某先后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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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有的大朋友、小朋友

请伸出你们的双手,

我们一起了解更多的防火常识,

跟着节奏一起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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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一,我拍一,11月1日防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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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二,我拍二,火比人可跑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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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三,我拍三,进入林区不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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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四,我拍四,防火监控到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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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五,我拍五,如遇烟火把口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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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六,我拍六,遇到火灾先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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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七,我拍七,逆风弯腰快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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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八,我拍八,防火宣传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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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九,我拍九,请拨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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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十,我拍十,森林防火要铭记。
发表于 2021-3-29 09:35:43|来自:保留地址 | 显示全部楼层 IP: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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