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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1:19:30|来自: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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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冬季气候寒冷、病毒活性增强、人体免疫力下降,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科学佩戴口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淄博卫生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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