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2520|回复: 0

罚款!拖移!扣留!今后淄博这些车不能随便停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7 09:25:26|来自:中国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马上注册旮旯网,结交更多好友,享用免费开店,轻松玩转旮旯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微信登录

x
非机动车随意乱停放问题

一直是影响市容秩序的“顽疾”之一,

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整治工作之一。

近日,

淄博高新区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

大力整治辖区内非机动车随意停放,

占用人行道问题,

让这一“顽疾”得到“根治”。

在整治过程中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对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以劝导教育为主,对人行横道上的非机动车张贴非机动车停车告知书,劝导市民将非机动车挪走。同时,督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 “门前五包”责任制度,对自家门前的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并告知前来消费的顾客自觉将非机动车停放至指定停车区域,集中有序停放。


罚款!拖移!扣留!今后淄博这些车不能随便停了-1.jpg

编辑搜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近日,针对柳泉路与万杰路路口西南角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随意停放问题,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对非机动车加强监管,劝离违停机动车,张贴非机动车停车告知书600余份,安装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指示牌。同时,执法队员坚守路段,维护秩序,避免占道现象、乱停乱放现象反复性出现。通过近段时间的专项整治,此处道路又恢复整洁有序。

罚款!拖移!扣留!今后淄博这些车不能随便停了-2.jpg

编辑搜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目前,淄博高新区

人行道净化、非机动车违停整治

仍在持续进行中。

下一步,

执法队员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对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行为,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九条规定

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

一律实施拖移扣留!

(鲁中晨报?)

?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