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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遇到没有诚信的中介该怎么维权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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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3 16:52:29|来自:中国山东淄博 | |阅读模式 IP: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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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急用钱将一套房子挂网上出售,淄博创佳房地产公司中介小张打电话联系到一个买家,而这正是这次让人窝火的交易的开始,如果有下一次,一定会先确认中介公司和中介人员的素质口碑再交给他办理。在网上发出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遇到这种中介得多沟通免得当误时间。

事情是这样的。

   2016年6月20号在淄博兰雁大道和柳泉路东北角创佳房产门店签订二手房买卖契约,合同编号2016040603,合同中介方为:淄博创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为小张(zhangjie),电话13046**7480,0533-89*6761。
    合同约定首付款给付时间为7月13号之前,实际给付时间为7月17号(周日);比预定时间晚。告知中介和买方我急用钱,在过户等手续上抓紧办。
    卖方一直积极主动办理各种手续,7月18号去银行提前还贷,办理银行解压申请,7月26日去市房管局办理出房产证解除抵押手续。
    7月26开始通知中介协调买方这一两天过来办理过户手续,中介答应并让等通知,7月27号早上8点23分来电话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原因是市房管局系统升级无法交税,需要等到8月1号,让8月1号再去办理。经过托人咨询是可以交税的。打电话给小张说可以交税让通知买方过来,小张情绪很激动张口就说没想到你会去查,接着说市房管局出不了合同办不了手续,需要等到8月1号。在这里我就质疑小张故意刁难卖方,遇到客观原因办不了手续没关系,但是要主动与卖方沟通,不能我解决一个问题你又扔出来另一个问题,不一次说清楚让我很被动。 我接着给市房管局打电话被告知业务在正常办理,不放心要到出合同窗口电话打过去被告知可以出合同,并被反问正常上班谁说不能出合同的。然后给小张打电话告知可以交税,可以出合同。不放心主动联系买方对方告知7月29号可以过来办手续,然后让小张联系7月29号过去一起办理手续。这时候我了解到另一个信息,买方8月1号回沂源老家结婚,7月29号之后到8月5号之前都没法办理手续,而这个信息中介小张是知情的,却一再的告诉我8月1号去办过户。我的理解中介的动机:利益原因,这么拖着我必须得出钱办理加急出证;2.中介态度不积极,你越催我我越拖;3.中介业务不熟练,遇到问题不打电话咨询确认而是主观判断。
    房管局通知8月4号房产证即可以领取,8月3号和8月4号都给中介打电话让联系买方尽快取房产证,8月5号买方将过完户的合同从房管局取出交到银行准备办理贷款抵押。8月8号之前未接到中介电话,8月8号(周一)上午9点给中介打电话询问安排哪天去办理抵押,小张说这一周都办不了,需要等到下周,因为中国银行办理业务的经理这周休假。这次我就质疑办不了业务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告知买卖双方,而是又一次的等我打电话问的时候再说。因为有了上一次的事情,使得我感觉小张是在故意拖延手续的办理,随后给中国银行贷款部门打电话确认此事,得到的信息是抵押手续正常办理,安排在8月9号上午。随后9点12分告知小张可以办理,让通知买方保持手机畅通,因为下午三四点左右中行贷款部门会电话确认买方第二天是否有时间去房管局。因为不放心,11点14分给买方打电话确认中介是否通知办理手续的事情,买方说中介通知第二天上午九点去房管局办手续,而没有告知下午中行会打电话确认办理手续,不知道接不到电话就会当误手续的办理。这次得到的信息是买方对象下午上班期间不允许随身拿手机,手机统一放在办公室内,是接不到电话的,这个信息中介没有告诉我,如果不是我再次打电话提醒,恐怕这次手续还是会延误。
    中介告知办理抵押证需要十个工作日出证,加急的话当天可以出,需要额外费用。8月9号办理完抵押手续,8月16号给中介打电话确认进度,中介告知进度不可查,银行客户经理也查不到,只能等。16号下午特意去了趟银行,咨询贷款进度,客户经理告诉我抵押证已经下来,贷款已经准备放款,让我明天查一下账号。17号查询贷款已经收到。明明可以查询进度为什么中介一直说不能查不给查?
    我这么关注进度,也告知中介我急用钱,但是中介却拿这个作为把柄来制约卖方,确实是这么多年最窝心的一次经历,找中介的目的就是为了省心放心,结果不但不省心,还被从中设置障碍故意拖延,所有进度都需要买方去咨询协调,花费了买方大量时间和经历。

    还有一个事情,在8月9号房产证过户交银行办理抵押证的时候,中介说买方因为物业费没交还有一个手续没办不签字,我沟通说按合同里约定的时间即交房前处理完物业费不就可以,小张说不行,我就不明白合同条款写的明明白白怎么就不行了?8月10号请假交完物业费后让买方去银行签字却被告知不需要签字,只是不放心物业费才这么说,我只能呵呵了。
    原定20号上午搬家,中午交房,因为买方诉求能不能提前搬,他们想早点搬过去,所以把搬家时间改到19号,下午通知买方过去看房交钥匙,当时中介说物业费还有2008年10个月的未交,合计360元,当时告诉中介这个费用是上次交物业费物业同意2009年以前的物业费给免掉,现在账上还挂着我去和物业交涉,如果不能免,我周日去处理掉。中介当时同意并确认晚些时候最晚周六一早把押金退还给我,随后我把钥匙交给买方,而到了周六上午打电话确认是否转账时,中介告知领导不在,下午给转账,到了下午下班咨询有没有转账,被告知没有转,因为你物业费还有欠款,我就说了,交钥匙的时候不是说好了我不为了这300块钱再去请假跑一趟物业,你当时也同意了,这时候小张就什么也不认了,还是一贯的作风,如果交房的时候明确说处理完物业费再给押金,我周六请假去办就是了,为什么要下套呢。周六打电话小张说的两句话很经典,①在我说我去沟通让免掉08年的物业费,免不掉我去交上时,小张说“你昨天说物业费能免是放屁吗?”相当的嚣张;②让按昨天约定的今天退押金时说“你这么急着要押金,是早一天到手能变成一百万还是怎么了”。这逻辑和理直气壮的口气竟让我无言以对。

    合同里没有将梳妆台写下留给买方,因为买方想要,搬家的时候我就给留下了,房子属于婚房一直未入住,梳妆台几乎全新,对于这次买卖我的态度一直很诚恳,也很有诚意。要知道中介在退押金事情上的懈怠,这个梳妆台我送人也不会给留下。

    还有一个疑问,签订合同的中介名称和盖章是:淄博创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通过查询没有这么个注册机构,查询到的注册机构是淄博创佳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这次卖房已经完成不再深究,万幸没有发生纠纷,否则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篓子。

历时两个月手续办完,时间不算长,估计创佳房地产还会夸奖小张的办事效率,具体过程我认为有必要说出来,一个是对后续买卖房子的客户负责,如果急用钱,不建议找淄博创佳房产小张处理房产;第二个,有这样的员工,也让创佳房地产公司蒙羞,希望公司加强员工素质提升和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发表于 2016-8-24 17:34:25|来自:中国山东淄博 来自手机 | IP:山东淄博
个人觉得楼主绝对的遇到了不专业的草台班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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